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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奖励办法

(一)职工组

1、单张纸多色胶印机小组
    ①、对全国决赛中获得前3名的选手,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“全国技术能手”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章和奖牌,并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,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。同时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、奖杯和奖金。
    ②、对全国决赛中获得第4至12名的选手,由选送赛区劳动和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,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(最高至技师),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牌和奖品。
    ③、对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“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”“优秀奖”,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牌和奖品。
    ④、对获得全国决赛前6名选手的选送单位,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。
    ⑤、对获得全国决赛总分前6名的赛区和选拔赛品牌代表队,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赛区优秀组织奖。
2、卷筒纸轮转胶印机小组
    ①、对全国决赛中获得前2名的选手,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“全国技术能手”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章和奖牌;并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,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。同时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、奖杯和奖金。
    ②、对全国决赛中获得第3至8名的选手,由所属赛区劳动和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,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(最高至技师),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牌和奖品。
    ③、对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“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”“优秀奖”,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牌和奖品。
    ④、对获得全国决赛前4名选手的选送单位,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。
    ⑤、对获得全国决赛总分前4名的赛区和代表队,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赛区优秀组织奖。

(二)学生组

    ①、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,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,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、奖杯和奖品。
    ②、对获得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品。
    ③、对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,由大赛组委会授予“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“优秀奖”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。
    ④、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选手的选送学校,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,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。
    各赛区可商请劳动保障部门参照有关规定,制定本赛区学生组竞赛具体奖励办法。
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
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
承办单位:
中国印刷技术协会
中国报业协会
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
协办单位: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印刷协会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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